“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已成功地舉辦了八屆。十多年來,競賽堅持“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奮學習、銳意創新、迎接挑戰”的宗旨,吸引了一屆屆大學生參與科技活動,發現和培養了一批在學術科技上有潛力、有作為的優秀人才,推動了高校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的蓬勃發展。
“挑戰杯”競賽已經成為當代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的“奧林匹克”盛會,成為國内各個大學展示科研、教學能力和學生科研水平的重要窗口,成為社會選拔創新人才和科技成果的重要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人才培養效益。
為更好地适應國家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和青年學生持續增長的成長成才的需要,不斷造就大批具有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上海市人民政府決定共同主辦第九屆“挑戰杯”競賽。根據第八屆“挑戰杯”競賽全國組委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投票表決的結果,第九屆“挑戰杯”競賽由複旦大學承辦,終審決賽将于2005年11月在上海舉行。目前,第九屆“挑戰杯”競賽領導小組和全國組織委員會已經成立,籌備工作正全面展開。有關賽程安排按照全國組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并下發的《第九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組織實施計劃》執行。
組織“挑戰杯”競賽的主要目的: 引導和激勵高校學生實事求是、刻苦鑽研、勇于創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質,并在此基礎上促進高校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的蓬勃開展,發現和培養一批在學術科技上有作為、有潛力的優秀人才。
組織競賽的基本方式:組織學生申報課外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制作三類作品參賽;經專家評審,篩選具有較高學術理論水平、實際應用價值的優秀作品對作者予以獎勵;同時組織優秀作品的展示交流和實用科技成果的轉讓洽談,開展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的省際、校際交流。
評選作品的主要方式:以作品的科學性、先進性、現實意義為基本評判标準,各省(區、直)組織協調委員會負責初評;全國評審委員會負責預審和終審并提出獲獎名次名單,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負責對被質疑作品參賽資格的評判。參賽的哲學社會科學類作品(含學術論文、調查報告)限定在哲學、經濟、社會、法律、教育、管理專業。為使這類作品能更好地結合社會實際,參賽作品一般應在《哲學社會科學類參賽作品參考題目》範圍内選題。
競賽的獎勵辦法:三類作品分别按進入終審作品總數的 3% 、 8% 、 24% 、 65% 設特、一、二、三等獎四個獎勵等次。以作品獲獎數為基礎,以校為單位計算團體總分。設“挑戰杯”授予團體總分第一名的學校;設“優勝杯”,授予團體總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學校;設省級優秀組織獎 10 個左右,并在進入終審決賽的高校中設立 30 %左右的高校優秀組織獎。兩項組織獎綜合考慮各地、各高校開展學生課外科技活動的群衆基礎和成效,競賽活動的發動宣傳工作,對作品資格、形式審查及初評情況,報送作品的規範性,展闆美觀整齊,布展、撤展準時等方面進行評定。
全國組委會擁有發布和組織獲獎作品進行成果轉讓的優先權。成果産權及利益分配由學校和作者協商确定。全國組委會可以結集出版競賽獲獎作品及評委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