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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2010屆本科畢業生中做好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
東 南 大 學 文 件
校通知〔2009〕127号
關于在2010屆本科畢業生中做好推薦
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各有關部、處:
根據教學司【2009】25号文件、《beat365正版唯一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辦法》和《beat365正版唯一2010年招收推薦免試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稱直博生)簡章》文件精神,我校決定在2010屆本科畢業生中推薦優秀學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同時推薦少量直博生或公派留學預備生。2010屆推免生名額分為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兩個部分,學術型名額用于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學術型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名額專門用于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為确保優秀應屆本科生被推薦為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與領導
1、成立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領導在2010屆本科畢業生中推薦優秀學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
組 長:鄭家茂(以下按姓氏筆畫排列)
副組長:王保平 劉 波
成 員:劉鴻健 劉松玉 李久賢 朱 明 孟 新 熊宏齊
秘 書:申翠英
2、教務處承擔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具體事務及解釋工作。
3、各院(系)成立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考核組,負責組織本院(系)推免生的考核與初審工作。
(1)院(系)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及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系)副院長(副主任)擔任,成員應含相關碩士點負責人等。
(2)院(系)專家考核組成員原則上不少于5人,并應具備副教授以上職稱。
二、推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被推薦的學生應是政治思想表現良好,學習成績優秀,綜合能力強,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的優秀應屆本科生,并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學習成績優秀,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和限選課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以下稱平均績點)排名(按首修課程全部學生參加排名)位列專業前35%;申請公派留學預備生的學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位列年級前20%;申請擔任流動助教和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的學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應位列專業前45%;吳健雄學院的學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位列年級前60%。
2.攻讀學術型碩士學位的學生要求無畢業審核課程首修不及格(含實踐環節)。
3.英語水平要求CET-6在430分及以上或CET-4在520分及以上,小語種參照上述标準執行。英語專業的學生要求TEM-4在70分及以上。申請公派留學預備生的學生要求CET-4在520分以上并且CET-6在430分及以上【或IELTS 6.0以上[TOEFL 550分以上或90分以上(百分制)]】。
4.身心健康并達到體育教學基本要求。
5.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6.為了适應學校學科發展的需要,申請公派留學預備生者優先;申請直博生者優先(注:所報專業為我校省級及以上重點學科);申請交叉學科者優先。
(二)破格條件
基本條件中的第4、5款為必須具備的條件,不能破格。
1.一般破格
達到以下條件中的一條或幾條可破格:
(1)在本科學習期間獲得相關專業的具有學術意義的省級一等獎、國家二等獎以上各類學科競賽(經學校推免領導小組認定的)獎項(第1獲獎人)。
(2)在省部級以上刊物(需有CN或ISSN刊号)上發表過與所讀本科專業或所報讀的研究生專業有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
(3)參加科研課題的研究,有較強的科研實踐能力并取得優秀成果者(通過省級以上成果鑒定或取得發明專利,前3名)。
(4)省級以上“三好生”、省級以上優秀團幹部與優秀團員、校長獎學金獲得者、校級“三好生标兵”、校“學習優秀生”。
(5)平均績點排名位列專業前5%(或前三名)者。
(6)申請支邊支教計劃、流動助教者。
符合上述一般破格條件者,至多隻能在平均學分績點、課程首修以及英語要求三項标準中破一項。破格底線掌握為:
申請攻讀學術型碩士學位且符合一般破格條件者,平均學分績點至少應排在專業前40%或僅有1門畢業審核課程首修不及格且該課程目前已及格。
所有申請免試研究生者且符合一般破格條件者,英語CET-4應達到425分及以上或TEM-4達到60分及以上。
2.特殊破格
在本科學習期間獲得全國競賽一等獎、國際數模競賽特等獎和一等獎、挑戰杯特等獎(含課外科技和創業大賽特等獎)等獎項;對個别确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學生,獲得經學校推免領導小組認定的相關專業的具有學術意義的獎項,經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院(系)和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定後予以推薦,但學生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要進行公示。
3.體育特長生破格
對個别确有特殊貢獻且符合以下條件的體育特長生,由高水平運動隊管理部門和學生所在院系聯合推薦1-2名,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體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嚴格審定後予以推薦,但學生有關材料要進行公示。
(1) 在校期間獲得全國性及以上運動會比賽第三名及以上名次
者或團體項目的骨幹。
(2)無替代和減免學分的課程(含實踐環節,除體育課),且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所學課程的平均績點≥2.0。
(3)英語水平要求通過CET-4及以上,2005年6月以後CET-4在425分及以上,小語種參照上述标準執行。
(4)符合基本條件第4款和第5款。
以上所有破格申請及國家單列計劃的推免生等破格申請須按程序上報,以校推免領導小組審批結果為準。
三、推免生工作程序及進程
1.9月22日前,各院系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文件精神制定包括排名計算辦法、考核辦法等在内的工作細則,報教務處審核通過後,向學生公示,再具體實施。
2.9月23日-9月24日:學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學生的個人申請書必須列明本人已具備的推薦免試條件、報讀的專業和專業方向,以及其它需說明的情況,同時必須表明在獲得推薦後是否可能放棄這一資格的态度;需要破格者應将符合破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原件和複印件)連同申請書一并上交所在院系。
3.9月25日-9月26日:各院(系)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者進行初審,根據情況組織面試、筆試等綜合考核,并将考核成績分别填于有關表格内。确定推免生選擇次序的排序成績由課程(課程系數一般為1,本專業主幹課程經學校免研領導小組認可,允許不超過8門課程系數為≤1.2(特殊情況,須經專門提出申請,由校免研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成績與綜合考核成績構成,其中課程成績所占比例最少不得少于70%,綜合考核成績所占比例最大不得超過30%。各院(系)的考核程序和排序算法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後在院(系)公示執行。
4.9月27日-10月4日:各院(系)将“beat365正版唯一2010屆院(系)推薦免試研究生名冊”及電子文稿(即包括所有校内、校外、流動助教的初審名單,申請公派留學預備生和直博生的“推薦免試研究生名冊”和“beat365正版唯一推薦碩士生申請表”務必于9月27日報教務處,)報教務處審核,通過後公示(在網上或以院系文件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名單未經公示無效。
5.10月5日-10月10日:各院(系)确定推免生名單并組織填寫“beat365正版唯一推薦碩士生申請表”,表上“學習情況”一欄中學生在專業中的平均績點排名和CET成績必須由各院(系)教務助理填寫并簽名;每位推免生須有兩位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的推薦書。每位推免生須有兩份有填表人、審核人和院(系)公章的成績單(用A4紙打印學生曆年成績單)。
6.對報考本校的推免生(包括流動助教推免生和支教、支邊推免生),各院系可根據學科發展的需要,在學生自願的前提下适當調整其所報專業。
四、關于流動助教推免生的推薦工作
由于工作需要,我校在推免生中包含少數流動助教(流動助教名額分配表另行公布),流動助教應符合推免生的基本條件,實行公平競争。院(系)負責考核推薦,用人單位進行考核、選拔,校推免生領導小組審定批準。有關進程如下:
1.9月23日-9月24日: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beat365正版唯一流動助教推免生申請表”。
2.9月25日-9月26日:各院(系)将同意推薦為流動助教的名單及有關材料報送教務處,院(系)或學生個人不得将材料報送用人單位。
3.9月27日:用人單位到教務處領取材料。
4.9月28日-9月29日:用人單位組織考核、選拔。
5.9月30日:用人單位将考核結果與材料送交教務處。
6.10月1日-10月8日:學生所在院系公示拟任流動助教名單。
7.10月13日後:學校審定批準後,流動助教與人事處按人才租賃方式簽訂有關協議。
五、關于支教、支邊推免生的推薦工作
支教、支邊推免生的推薦、選拔工作由校團委負責,最後确定的推免生名單和材料于10月13前報送教務處。
六、10月13日左右在校園網上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單
推免生名單經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主管校長批準後公示,請廣大師生監督。對不符合條件者,一經查實,将取消免試資格。名單未經公示無效。
教務處電話:52090214/83792408 監察處電話:52090126/83791874。
七、10月23日左右學校發文公布推薦免試碩士生名單
各院(系)根據學校發文公布推薦免試碩士生名單,到教務處領取推免生報名碼,組織推免生填寫“二O一O年全國免試推薦碩士生的應屆本科生申請表”,并由院(系)填寫“二O一O年江蘇省推薦應屆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電子數據表”。所有材料及最終“名冊”和“電子數據表”的電子文稿于10月24日前送教務處。
八、專業學位推免生的推薦工作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專業學位名額不得挪用于推薦攻讀學術型碩士學位,如不能完成将被收回。
我校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一般為2—2.5年(個别專業類别根據教指委的要求确定)。我校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原則上均為自籌經費,除軟件工程碩士培養費為4萬元/生外,其他類别和領域的培養費标準同全日制學術型自籌經費研究生一緻,即為1萬元/年·生。在學習期間可按規定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及申請學校“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崗位。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後将獲得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專業學位證書,可以通過雙向選擇就業,也可以報考博士研究生。
九、公派留學預備生和直博生的推薦工作
各院(系)對申請學術型碩士學位者中志願作為公派留學預備生和直博生進行審核推薦,經研究生院審定後,還須與學校簽訂協議,不得自行放棄。
十、應注意的問題
1.推免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江蘇省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進行。各院系應制定嚴格、明确的标準和公開清晰的程序報教務處審核通過後公布實施。
2.各院(系)及用人單位要十分重視對推免生政治思想品德、業務水平、工程實踐能力、科研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精神、身體素質等各方面的綜合考核,應将有關情況填寫在表格的有關欄目中,以利于審查和錄取。
3.推薦名單(包括所有校内、校外、流動助教)必須經各院(系)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考核專家組集體研究确定。
4.鼓勵跨專業接收推免生,所需指标由接受學生院系、推薦學生院系和學校共同解決。
4.凡被确定的推免生,原則上不得參加正常畢業分配,不得辦理出國手續,不得再參加碩士生統考,不得自行放棄免試資格。
十一、被确定為推免生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推薦免試資格:
1.考試作弊或受刑事、行政處分者;
2.畢業審核課程出現不及格者;
3.畢業設計(論文)成績達不到優良者;
4.應屆畢業時,無法獲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5.流動助教(含支教、支邊)等推免生違反協議及不能勝任所承擔工作者。
1~4項請各院(系)教務助理負責審查并報教務處處理,第5項請用人單位領導負責考核并報人事處處理。
附件一:各院(系)2010屆推薦免試碩士生名額分配表
附件二:beat365正版唯一推薦碩士生申請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