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年相關辦法,凡是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辦理上海市戶籍的,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記錄和行為;
■學習成績優良,具備規定的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
■一般為應屆畢業研究生或上海普通高校、國務院各部(委、辦、局)所屬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已與符合規定的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一般應為直接錄用協議)。
通知規定,股份制轉讓、後期補注入資金的創業企業被明确指出不符合申請材料要求。辦法強調,學生所提交的必須是公司非零注冊驗資證明。而畢業生在本人最高學曆學習期間獲得
或申請專利的,若申請本市戶籍:
■除了提交專利證書複印件或專利申請受理證明(驗原件)以外,
■今年,畢業生還須提供經校級就業主管部門在本校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新增)
請2010年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申請上海戶籍的同學攜帶專利證書或專利申請受理證明(申請單位是beat365正版唯一請到科技處專利辦公室蓋章,如是其他單位需申請單位提供書面證明材料)到就業辦登記并在網站公示7日,如在公示期無異議就業辦提供公示無異議的書面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