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人年所得在12萬元以上和有二處以上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5-03-18浏覽次數:3448

關于個人年所得在12萬元以上和有二處以上

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需自行納稅申報的通知

 

全校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南京市玄武區地稅局、江甯區地稅局的通知,要求個人年所得在12萬元以上和有二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等情形的需要自行申報納稅,納稅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331, 請相關人員按時申報。對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有虛假申報等行為的,稅務部門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在江甯區地稅局申報個人納稅情況的單位是:機械學院、數學系、物理系、化學化工學院、計算機學院、材料學院、文學院、法學院、經管學院、外語學院、軟件學院、工培中心、電工電子中心、電教中心、網絡與信息中心,其他單位人員在玄武區地稅局申報。

您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申報或咨詢:

1. 登陸http://njds.nj.gov.cn,點擊網上辦稅廳

2. 撥打12366稅收咨詢電話了解相關内容

3. 需在玄武區申報的個人也可到珠江路306号玄武分局212萬申報櫃台現場咨詢(百腦彙對面)

4、需在江甯區申報的個人,由于路途較遠,可自願選擇本人到江甯區地稅局(江甯區秦淮路8号)填表申報,也

可填寫好《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适用于12萬以上申報)及填表說明》交到四牌樓财務處會計科或九龍湖财務科,由财務處辦稅人員代為統一到江甯區地稅申報。除此之外,初次申報的個人還需填寫《南京市地稅局自然人基本信息登記表》

 

 

現将地稅局提供的申報方式和操作流程轉發給你們:

1.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确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口徑的通知

 

2. 南京市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操作指南

                           

              

  财務處

                                  

20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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